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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3/2 15:31:45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气: 556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发〔2023号)已于2023年2月14日印发,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温政办〔2022〕60号)等扶持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对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稳住外贸基本盘,市商务局按照政策支持与综合服务相结合,根据我市实际,对原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7部分25个条款:

(一)支持企业做大货物贸易共4个条款。分别为企业参加出口重点展会补助、外贸转型省级基地奖励、货代组货补助和进口指定口岸发展补助。主要是进一步引导企业参展拓市场,做大做强温州市本土货代企业,运用好国家级“四大指定”口岸,助推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认证共4个条款。分别为认证和商标注册费用补助、出口名牌奖励、AEO高级认证奖励、企业引进海外品牌奖励。主要是提升企业知名度、产品质量,有助于提高出口竞争力,鼓励进口高品质消费品, 引导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支持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共2个条款。分别为服务贸易发展奖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经营贡献奖励。主要是抓住新一轮服务业跨国转移的重大机遇,提高我市服务贸易发展基地建设水平, 促进我市服务贸易业发展。

(四)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共6个条款。分别为跨境电商企业奖励、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展奖励、跨境电商人才建设补助、“店开全球”奖励、跨境电商海外仓奖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补助。主要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计划》和《温州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跨境电商业态扶持力度,引导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化发展,鼓励我市企业在第三方跨境平台开设店铺,搭建自有独立站,在一带一路、丝路电商和RCEP国家布局海外仓,政企联动建设跨境电商产教融合基地,畅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渠道,进一步激发温州跨境电商业态的新潜力、新动力、新活力,推动温州跨境综试区高质量发展。

(五)支持防范外经贸风险共3个条款。分别为外贸预警点补助、贸易摩擦案件应诉补助、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主要是贯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救济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外贸预警体系建设,鼓励开展贸易摩擦应诉,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加强新形势下贸易摩擦应对工作,保障我市外贸稳定、健康发展。国际贸易风险日益严峻复杂,将出口信保保费提高至70%,有助于提高企业防范贸易风险能力,增强出口信心。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共3个条款。分别为企业“走出去”奖励、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奖励、本土跨国公司发展奖励。主要是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开放型大会精神,鼓励引导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发展。增强外经贸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和能力。

(七)鼓励外商投资。分别为实际使用外资奖励、中介机构奖励、以商招商奖励。

三、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申报指南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商务局

解读人:林倩然

联系电话:0577-8886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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