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 (二)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 (三)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以“品字标”为重点的品牌建设。 (四)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防伪工作。 (五)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相关质量事故调查,牵头协调质量监管综合性事务的落实。 (六)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具体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八)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九)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 (十)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