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背景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3〕13号)规定:“市区产业政策实行奖补资金总量控制原则,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上限”。
二、主要内容
考虑到去年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实际情况,建议实行市区产业政策总量控制跨年管理。即在符合市区产业政策奖补条件下,因受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导致2022年地方综合贡献度不足而无法全额申领2023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其申领奖补资金额度超总量控制部分可与2024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统筹共享2023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度额度。
三、案例说明
假设A企业2022年因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其地方综合贡献度为20万元。2023年地方综合贡献度为100万元。
2023年A企业获国家级荣誉,符合某政策可申领50万元奖补,而按温政办〔2023〕13号规定,因2022年地方综合贡献度为20,该企业2023年只能获得20万元奖补,另外30万元奖补将作废。
现根据总量控制跨年管理办法,该企业2023年100万元的地方综合贡献度,除用于2024年该企业的政策奖补外,还可用于2023年应兑未兑的30万元奖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财政局
解读人:虞安平
联系方式:0577-8852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