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要求,省信用办、省信用中心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推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于12月15日正式上线,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将报告主体类型拓展至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三类主体。
《方案》具体可适用在哪些范围?
专项信用报告中所指的违法违规信息是指本省有关单位归集的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的违法犯罪、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等依法列入有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的信息。
在适用领域上,专项信用报告涵盖档案、新闻出版等40个领域。
说明:专项信用报告类型由相关牵头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数据归集、现行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开具等情况作出选择。
专项信用报告用途主要包括:
?行政服务应用:主要在优惠政策兑现、资金支持、评优评先、资格审查、人员招录等方面作为参考;
?商务应用:主要在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作为参考;
?金融市场应用:主要在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等方面作为参考。
同时鼓励各办事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需要业务关联方提供相关证明的使用专项信用报告。
具体如何获取?
在获取方式上,专项信用报告坚持需求导向、数字赋能、便捷高效的原则,全程线上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办事主体少跑腿。大家可通过网站及手机APP查询下载:
?登陆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在信用服务栏目中点击相应功能模块,或在信用中国(浙江)网站首页点击相应功能模块查询下载;
?登陆“浙里办”浙里信用服务专区,在首页点击相应功能模块查询下载;
信用中国(浙江)网站查询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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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各设区市信用网站相应功能模块查询下载。